一、开放时间:
星期一至星期五
时间:上午8:30-12:00? 下午:14:30-18:00
二、服务项目:
1、本馆开展电话咨询、信函查询等服务,并可以根据利用者需要提供服务。
2、本馆提供档案复印业务。
3、本馆办理档案证明。利用者需用档案作法律凭证的可向本馆提出申请,由本馆给予出具档案证明。
三、地理位置:
陇西县档案局(馆)位于县城文化步行街。
四、联系电话:
0932-6622235
五、查档须知
1、单位查阅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,个人查阅档案须出示本人身份证,并同时出具相关权属证明,认真填写“借阅档案登记表”,由本馆工作人员安排在阅档室阅览。
2、查阅档案时,应向工作人员提交“借阅档案登记表”,由工作人员入库调卷。查阅限制利用的档案,须经本馆领导同意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。档案不得外借。
3、阅档室内禁止吸烟、喝水、吃食品、大声喧哗,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。
4、严禁阅档人员在档案文件上任意批划、涂抹、增删、裁减和其它损毁档案的行为,对偷盗和造成档案损毁的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5、查档人员须将随身携带的文件包、摄像机、照相机以及具有摄像、录音功能的设备等私人物品存放在阅档室外的专用储柜中,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拍摄和录音。
6、凡需要档案资料复印件的,提出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办理,档案馆对提供的档案资料盖章予以确认。严禁私自描绘。
7、阅档人员在查档完毕后,应将档案资料按原顺序整理好后交工作人员复验,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8、查档人员有权要求档案馆为其正当利益进行保密。请查档人员及时将利用档案产生的效益情况,反馈给陇西县档案馆,并对我馆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。 |